(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409)
一、 招标条件
(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淄博热电 2024-2025年度生产委托运营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33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18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1/23-QT-140901 2024-2025年度生产委托运营项目 主要负责但不限于华电淄博热电 燃料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行、石灰石粉系统的安全运行及计量、化水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行、厂区电气设备维护、生产现场卫生保洁、物资仓储库工、燃料人工采制样协助工及输煤系统卫生清理工作等。投标方工作人员配置不低于157人。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5年度生产委托运营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9.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火电机组辅助系统运行服务业绩不少于3项,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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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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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