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9/18-QT-34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 相关招标项目财务共享西北分中心财务咨询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79/18-QT-34201 财务共享西北分中心财务咨询服务项目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西北分中心需求选派有资质财务人员驻场办公,按照西北分中心人数、职称资格等要求提供人员,其中中级会计师职称覆盖率不低于60(即至少达到13人),人数方面,至少提供21名优质财务工作人员。可分两批次完成人员到位,第一批次至少到位11人(≥11),第二批次到位剩余人员。来人执行西北分中心各项管理要求,包括“假勤、保密、履职”等,并按西北分中心要求完成各项工作。考虑来人稳定性问题,服务合同签订采用“签一续一”方式,由西北分中心对来人单位进行年度考量,对于满足西北分中心要求的团队可以续签一年。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财务共享西北分中心财务咨询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财务相关服务业绩,具有至少1项年报审计或专项审计或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业绩,具有至少1项绩效评价服务业绩。(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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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