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SG-024)
一、 招标条件
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上海华电集科分布式能源 #2溴化锂机组更换项目(第二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上海华电集科分布式能源 #2溴化锂机组建设于主机房零米层,需拆除原#2溴化锂机组,合理布置新溴化锂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 CHDTDZ046/16-SG-02401 #2溴化锂机组更换 管道、水泵、烟道、消音器等辅助设备保留,利用原有空间和设备,主机进行整体更换。 200元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溴化锂机组更换】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8.投标人应是设备制造商,且具备有效的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空调A类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3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3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不具备施工资质,需提供分包施工单位的以上资质。 10.投标人应具有2项及以上国内4MW及以上内燃机-烟气热水型溴化锂冷热电三联供机组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等材料)。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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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