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213)
一、 招标条件
陕西华电新能源集中式风电(光伏)技术(设备)尽职调查服务框架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暂定6个集中式风电/光伏收购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标段服务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在有效期内招标方收购的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需要开展技术(设备)尽职调查服务的按此框架结果执行;招标有效期结束或者达到框架合同金额时本合同终止。双方签订合同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展尽调工作,并于接到每个收购项目尽调服务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分别出具初步的尽调报告。根据发包人评审意见以及项目进度开展进一步尽调,承包人于20个工作日内出具最终尽调报告。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QT-21301 陕西华电新能源集中式风电(光伏)技术(设备)尽职调查服务框架招标 按照规程要求完成陕西华电新能源集中式风电(光伏)技术(设备)尽职调查服务,具体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陕西华电新能源集中式风电(光伏)技术(设备)尽职调查服务框架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业务类型包含电力新能源)、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0个集中式风电或光伏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业绩,其中至少包含5个风电项目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服务期限、服务范围或清单页、合同签章页等,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