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9/18-QT-350)
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电腾格里4×100万千瓦煤电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4×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至初设收口审查意见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79/18-QT-3502 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服务 内蒙古华电腾格里4×100万千瓦煤电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一、通用部分包括:初步设计总的部分、电力系统部分、总图运输部分(含厂区总平面布置)、热机部分、运煤部分、除灰渣部分、电厂化学部分、烟气脱硫工艺部分、电气部分、仪表与控制部分、信息系统及安全防护部分、建筑结构部分、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部分、水工部分、环境保护部分、水土保持部分、消防部分、劳动安全部分、职业卫生部分、节约资源部分、施工组织大纲部分、运行组织及电厂设计定员部分、主要设备材料清册、工程概算等; 二、专题部分:部分专题的评审。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10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初步设计评审服务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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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