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9/18-QT-348)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 相关招标项目包头和玫瑰营中心7个场站变电站检修预试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巴音133台华锐1.5兆瓦机组(投产日期2013年12月)、红泥井66台明阳1.5兆瓦机组(投产日期一期33台2010年12月,二期33台2012年12月)、双水泉67台运达1.5兆瓦机组及67台东气1.5兆瓦机组(投产日期2015年11月)、柳卜沟7台中车3.6兆瓦机组(投产日期2022年12月)、玫瑰营58台歌美飒0.85兆瓦机组及100台歌美飒2.0兆瓦机组(投产日期一期58台2011年3月,二期100台2012年12月)、富丽达33台华仪1.5兆瓦机组(投产日期2012年10月)、长春33台华仪1.5兆瓦机组(投产日期2011年3月)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79/18-QT-34801 包头和玫瑰营中心7个场站变电站检修预试 开展巴音、红泥井、双水泉、柳卜沟、玫瑰营、富丽达、长春风光电场变电站检修预试工作(服务期限24个月)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头和玫瑰营中心7个场站变电站检修预试】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二级及以上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220kV及以上变电站检修及预试服务业绩,合同业绩清单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盖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等主要信息; 9.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3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