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5/18-SJ-00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江苏能源 相关项目江苏华电句容发电 一期码头增加燃煤制品改造项目可研编制、设计及相关专题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句容发电 一期码头增加燃煤制品改造项目可研编制、设计及相关专题服务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可研阶段总工期为签订合同后60天,投标方按招标方时间要求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完成水工结构的检测、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通过当地政府部门的评审并获得批准。投标方45天内完成水工结构检测、可研报告初稿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稿编制。项目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接到招标方书面通知后,投标方30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其概算的报批稿;接到投标方书面通知后,投标方45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的报批稿;施工项目结束投运后30天内提交竣工图。施工图审查及现场技术交底预计工期为6个月,具体提交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65/18-SJ-00901 一期码头增加燃煤制品改造项目可研编制、设计及相关专题服务项目 投标方负责句容发电 句容发电 一期码头增加燃煤制品改造项目可研编制、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等相关专题服务。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期码头增加燃煤制品改造项目可研编制、设计及相关专题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具备水运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5000T以上类似码头项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需要提供项目备案证(或项目核准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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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