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共享中心信息系统建设
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0747-2460SCCZE405)
特别提示:本项目为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试运行项目,将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http://ebid.eA/Vic.com)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公司财务共享中心信息系统建设(第二次),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公司财务共享中心信息系统建设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货物名称:公司财务共享中心信息系统建设。
数量:1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2个月(包括安装调试交付)。
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业务种类包含:软件开发或总体集成),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账户证明文件扫描件;
(4)投标人须提交《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不适用);
(5)投标人须提交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含审计意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含审计意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无须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今)国内同类业绩不少于2个,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或合同附件、合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7)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当地社保网站打印的合法文件为准);
(8)非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投标人须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函,须提供正本的彩色扫描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