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8/17-QT-234)
一、 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招标项目南自华盾电力信息化项目实施服务框架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本次框架服务预计周期为1年,预估1年采购金额为3900万元。本框架招标,实际需求仅为暂估,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数量与招标规模的差异不承担责任,最终采购量和规格以实际项目落地后为准。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框架期限一年,合同签订后一周内进场,具体以实际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18/17-QT-23401 电力信息化项目实施服务框架 本次采购是范围内数字电厂项目、生产与营销实时监管系统、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项目、一体化监管系统、集团广域网建设等信息化项目等电厂数字化项目建设和优化验收任务相关的实施调试服务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力信息化项目实施服务框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3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0万元的信息化系统项目实施或运维服务类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或参数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或者其他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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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