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19-QT-081)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发电运营 相关技改项目北京华电京西热力 2024-2025年度供热季运维承包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10月5日至 2025年10月20日止,(冬季遇政府延长供热时间,服务时间相应延长,服务费按照超出时间实际人员数结算)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7/19-QT-08101 北京华电京西热力 2024-2025年度供热季运维承包服务 2024-2025年供热季运行维护服务工作,供热设备包括2×7MW燃气热水锅炉房、2×29MW燃气热水锅炉房、镇区供热管网和10座换热站、1311项目4×2MW燃气热水锅炉房和5座换热站、镇区及1311项目热力系统巡检、用户投诉记录派单、客服和用户采暖系统维护消缺工作;需要运行维护人员配置27人。 供热季前保障镇区一、二期回迁保障房、镇区商品住宅、1311项目、镇区小学校幼儿园、法院、镇政府、镇区商业及驻镇各单位、居民和非居民供热系统巡检、用户投诉记录派单、客服和用户采暖系统维护消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供热系统准备和系统冲洗打压试验、供热季设备的运行操作、事故处理、巡视检查、客户服务、用户采暖系统设备24小时维护消缺服务等工作。 投标人负责上述服务范围内的清工服务工作,消缺工具及使用材料由招标人提供。 投标人负责工作场所的卫生保洁及卫生消杀等工作。 投标人负责在服务期内,如遇突发疫情,按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严格履行防疫措施,并承担派驻本项目服务人员个人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等卫生安全防疫措施费用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北京华电京西热力 2024-2025年度供热季运维承包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必须提供最近3个供热季(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内2个及以上供热项目运行维护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以来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