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建设(海南)
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
中化学建设海南-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混凝土材料采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建设(海南) 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中化学建设海南-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混凝土材料采购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ZHXJS(HN)-2024-02-WS-00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ZHXJS(HN)-2024-02-WS-003/01
标段(包)名称:中化学建设海南-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混凝土材料采购招标-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附属及主体工程的混凝土材料采购
2.2 交货期: 2024年9月-2025年11月
2.3 交货 2、质量必须符合GB14902《预拌混凝土》及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3、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GB/50107《混凝土强度检验标准》为准。 4、原材料质量要求:水泥、强度、安定性合格,碎石、中砂级配良好,含泥量、有机物含量达标。 5、混凝土使用中砂必须为河砂或处理检测合格的海砂。 6、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在第3项中写清。 7、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8、验收标准、方法 (1)混凝土质量检验: 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验收时间: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24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 30 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 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1 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亦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认定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的依据为:拌合物质量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强度以甲乙双方见证取样送检的试块强度及强度评定资料为依据。 出厂检验:乙方按有关标准提供质量技术资料作为验收混凝土质量的出厂验收依据。 交货验收:按照国家标准与合同要求确认预拌混凝土品种、类别、数量、质量指标等内容。初步验收合格的,应在乙方发货单上签字或盖章,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经确认核实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 强度验收:以交货验收现场取样制作的试块为依据。甲方在乙方的见证下对交货验收的混凝土进行现场取样,试块由乙方负责制作,甲方作标识。28天期满后由甲方与乙方共同送质检部门检测,作为混凝土交货检验依据,送检检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试块检测不合格,则应对实体构件进行检测,如实体结构混凝土质量检测结果表明混凝土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范要求,且该质量问题系乙方原因造成的,则发生的检测费及所产生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对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和离开施工现场的准确时间进行签证。如需抽验坍落度,甲方在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后20分钟内完成检验。乙方所供应的混凝土到达现场的坍落度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14902规范规定:塌落度100mm以下误差为±20mm,塌落度100mm以上误差为±30mm,如实测坍落度偏差超过规范允许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说明情况,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应及时处理。 搅拌车到达施工现场后,甲方应派人监督现场卸料。为确保混凝土质量,不得在现场随意加水。如混凝土到达现场后坍落度出现较大偏差,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现场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如工地现场出现异常情况,搅拌车驾驶员应记录在送货单上,交工地收货或现场施工人员签名确认。 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分层离析、初凝现象等质量异常时,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双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甲方组织并会同工程监理、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原因责任,并共同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乙方出厂产品质量责任原因,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可不定期对混凝土生产企业所用的原材料和搅拌、运输等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相关材料进行抽检,但不能影响乙方正常的生产。 乙方在供应混凝土时,在每一辆运输车的车头,必须明示该车混凝土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名称、使用部位、强度等级等。若因标识不清,导致现场出现混凝土混交现象的,甲方有权额外对乙方实行违约扣款1000元/次。 每次每部位混凝土到场浇筑前,乙方应派不少于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场进行技术服务、并做好试块留置工作,并提供缓凝剂等在紧急情况下使用。若缺席,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违约扣款200元/人/次。 乙方应保证甲方施工的连续性,如因乙方供料不及时导致的质量隐患,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违约扣款2000元/次。 若工程实体结构抽芯检测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并承担甲方遭受的损失(即使同部位现场送检的试块强度符合要求,亦不代表免除乙方责任)。 工程质量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若导致甲方收到发包人或政府部门处罚,相应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原因出现业主书面质量投诉至公司总部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违约扣款5万元/次。若因相同问题重复投诉的,加倍处理。若因乙方工程质量在上级及行业主管部门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或被媒体负面曝光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违约扣款10万元/次。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供应经验的供应商;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开具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能力要求:具有与采购物资供应所匹配的供应设备、生产线等供应能力,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或设备出厂合格证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项目或重点工程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信誉资料要求: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供应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 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 注册、登录
| 提供投标人注册、
5. 招标报名
是否需要招标报名: 否 是
5.1 报名时间:
从2024-08-13 09:00 起至 2024-08-25 16:00止(北京时间)
5.2 报名方式:
注册通过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 点击【在线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