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5/16-QT-05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 包头发电 1号炉磨煤机检修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工期20天,具体检修时间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5/16-QT-05101 1号炉磨煤机检修服务项目 1号锅炉检修期间6台磨煤机检修的全部工作。磨煤机检修设备范围包括以下内容:落煤管(含给煤机出口插板门)、分离器、磨煤机本体、液压加载系统、润滑油系统、磨煤机入口热一次风管道及风门。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工期20天,具体检修时间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号炉磨煤机检修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8.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中速磨煤机检修业绩。业绩支撑性材料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