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7/18-QT-213)
一、 招标条件
海晶1000MW光伏电站有功功率波动仿真复现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天津华电海晶“盐光互补”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西南部,额定容量为1000MW,建设500kV升压站一座,通过1回 500kV 线路接入天津板桥 500kV 变电站。 500kV升压站电气主接线采用双母线接线。其中,500kV主变进线3回,出线2回。本项目共46回 35kV 集电线路通过3台400MVA有载调压升压变压器接入本项目自建 500kV 变电站。每台主变低压侧为2段35kV母线组成的扩大单元接线,每台主变压器对应的每段35kV母线均设1组±63Mvar的全封闭水冷型SVG。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0日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海晶1000MW光伏电站有功功率波动仿真复现服务(CHDTDZ047/18-QT-21301):天津华电海晶新能源 海晶1000MW光伏电站有功功率波动仿真复现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晶1000MW光伏电站有功功率波动仿真复现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近3年以来(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项新能源并网咨询服务或电力系统服务业绩。必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非类似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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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