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365)
一、 招标条件
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陕西靖边等35万千瓦风电项目设备监造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陕西靖边10万千瓦、清涧5万千瓦、米脂5万千瓦、白水15万千瓦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风电机组设备计划监造时间为自第1台机组通知监造日期开始至全部风电机组设备运输出厂为止。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陕西靖边等35万千瓦风电项目设备监造服务(CHDTDZ046/16-QT-36501):陕西靖边10万、清涧5万、米脂5万、白水15万千瓦风电项目设备监造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所有采购风机、塔筒,含机舱、叶片、轮毂、发电机、齿轮箱、主轴、轴承、变流器、变频器、紧固件等风电机组设备监造。其中风机的生产地以实际采购为准。具体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陕西靖边等35万千瓦风电项目设备监造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风力发电站设备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风电设备监造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合同性质、规模、主要工作内容及签字盖章页);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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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