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384)
一、 招标条件
苇湖梁新能源公司所属19个新能源场站箱变高压侧增加声光提示告警功能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13个风电场站(华电达坂城白杨沟风电一场、华电达坂城白杨沟风电二场、华电托里风电一场、华电木垒大石头风电一场、鑫和信北塔山风电一场、华电小草湖北风电一场、华电小草湖南风电一场、华电达坂城大连湖风电一场、华电达坂城西沟风电一场、华电达坂城西沟风电二场、华电北疆基地风电一场、华电北疆基地风电二场、华电北疆基地风电三场)、6个光伏站(阿瓦提光伏电站、库尔勒光伏电站、焉耆光伏一电站、焉耆光伏三电站、凯升光伏电站、西山光伏电站)。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单个场站施工周期不得超过6天,整个标段项目总施工周期不得超过40天,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19个新能源场站箱变高压侧增加声光提示告警功能(CHDTDZ046/16-QT-38401):根据《华电新疆发电 防止新能源场站触电事故本质安全措施及重点要求》(华电新安措05号)要求,本次对新疆乌鲁木齐、昌吉、南疆片区共计19场站,737台箱变对照第三章电气作业前安全措施及重点要求,第十二条箱式变压器高压侧柜门打开时运行监控画面应有告警信息,带电时柜门打开就地应有语音提示告警,对不满足要求箱变进行整改加装语音告警。依据新疆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等规定,为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 所属13个风电场站、6个光伏站,共计737台箱式变压器加装声光报警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9个新能源场站箱变高压侧增加声光提示告警功能】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电气类设备维修业绩; (2)电气类设备改造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