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ZB-218)
一、 招标条件
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110kV升压站及临时送出线路总承包工程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涉及建设110kV升压站及临时送出线路工程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4年10月20日至2025年4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并网),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110kV升压站及临时送出线路总承包工程(CHDTDZ046/16-ZB-21801):涉及建设110kV升压站及临时送出线路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含110千伏主设备、综自成套设备、塔材、电缆等,其中110kV主变和GIS成套设备通过设备租赁方式完成设备供货)、供水工程、供电工程、质量监督、试验检测、调试试验、试运行、并网手续办理、涉网试验、部分设备和临时送出线路适时拆除移机、验收移交等完成本工程及质量保修,承包人所可能发生的全部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0kV升压站及临时送出线路总承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资质要求(1和2同时具备): (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项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升压站EPC总承包的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或投运证明性材料:业主单位提供的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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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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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