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4/16-QT-3133)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煤业集团 相关项目小纪汗煤矿智能快掘设备购置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 12Mt/a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2个月到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掘进机-小纪汗煤矿智能快掘设备购置(CHDTDZ084/16-QT-313301):采购2台掘锚一体机、2台煤矿用锚杆转载机组、2台煤矿用带式转载机、2台带式输送机用自移机尾、2套智能控制系统。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掘进机-小纪汗煤矿智能快掘设备购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为掘锚一体机生产厂家。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掘锚一体机(截割功率≥400KW)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同时,投标人须承诺交货时提供所供全部产品(掘锚一体机、煤矿用锚杆转载机组、煤矿用带式转载机、带式输送机用自移机尾等)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标志证书)。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掘锚一体机(截割功率≥400KW)项目销售合同业绩(采购产品需包含掘锚一体机或单独为快速掘进成套设备);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对应每个合同至少1张过程结算发票或业主单位盖章的到货验收单原件扫描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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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