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南高速公路管理 2021年水毁处治工程(大型水毁专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JJZB2022193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运城市 1. 招标条件 运城南高速公路管理 2021年水毁处治工程(大型水毁专项)(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0913)已由 运城南高速公路管理 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7次会议 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运城南高速公路管理 2021年水毁处治工程(大型水毁专项),主要包括G59呼北高速运宝段K842+080-K842+240左右幅、K843+152-K843+430右幅、K843+600-K843+840右幅三处高压旋喷桩、排水设施、路面铺装等工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与范围如下: 001标段:呼北高速运宝段水毁处治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 2.3 计划工期:开工令批复之日起90日历天交工。 2.4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技术、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所列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核准或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从业资质;或同时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成功完成过1项(含)以上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业绩。 (3)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1名)资格要求: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专业,且必须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注册登记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近三年(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管理。 ②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总工(1名)资格要求: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登记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总工近三年(2019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技术管理。 ③投标人拟任专职安全员(1名)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登记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拟任主要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关信息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查询”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4)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 1。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①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的信誉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⑤投标人的信誉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在近三年(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⑦投标人在近三年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或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 ⑧投标人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中发生严重不履约行为,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⑨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或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为D级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⑩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2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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