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太原武宿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2]403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包括机场工程、口岸联检业务用房、轨道交通土建预留等三个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机场工程占地面积约为705.50万平方米,口岸联检业务用房占地面积约为1.8万平方米,轨道交通土建预留占地面积约为5万平方米,服务费约140万元。 2.2招标范围: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水利部《太原武宿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水许可决[2022]25号)、《太原武宿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要求,在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内,按照现行水土保持规程规范及经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将工作成果定期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监测成果满足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要求。具体招标范围及技术标准和达到的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3.2投标人近五年具备1项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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