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朔新能天然气朔城区液化调峰储备集散中心工程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LXYC公字【2022】003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朔州市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朔新能天然气朔城区液化调峰储备集散中心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4104001),已经朔州市朔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备案(项目代码:2205-140602-89-01-64682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50×10000m3/d 天然气液化厂及调峰设施 线路工程:红旗牧场阀室至天然气液化工厂的原料气管线由工厂至红旗牧场阀室的BOG 外输管线,原料气管线与BOG 管线同沟敷设;天然气液化工厂工艺装置;天然气液化工厂公用工程:包括与主体工程配套的自控、通信、管道防腐、电气、给排水、土建、消防、环保、安全、职业卫生等内容;及厂外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设计周期365日历天,施工工期720日历天。 2.4计划投资额:项目总投资额48643万元。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按一个标段招标。 2.6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定。施工质量要求:要求达到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石油天然气行业(油气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GC1级压力管道)。 施工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4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未列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最多由二个单位法人组成的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和相关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相关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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