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县农村公路水毁抢修救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RDZB-202208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宁县农村公路水毁抢修救灾工程已由大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大审批发〔2021〕12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大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大审批发〔2022〕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大宁县交通运输局,项目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县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该项目全部工程合计路线全长761.245公里,路基、路面工程、桥涵排水及防护工程。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监理范围为全线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5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期730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7年7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完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内,至少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须同时包含公路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施工监理业绩; 3.1.3主要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名),5年以上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经历,并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为投标人,至少担任过1项新(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须同时包含公路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施工监理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负责人)。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1.5信誉要求: 3.1.5.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监理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的投标。 3.1.5.2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2019年8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 3.6.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3.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4本项目施工标段和施工监理标段同时招标,若存在关联管理关系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两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时,则优先推荐施工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取消施工监理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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