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2169001)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2年8月26日在 发布了 灵石县2022年煤改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要变更的内容为: 1、需变更的内容为:关于疫情的规定,招标公告中3.11和3.12条内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补充的其他内容3.条。
2、需变更的内容为: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有关项目规模的规定:
工程共涉及翠峰镇、南关镇、夏门镇、静升镇、两渡镇5个乡镇2728户居民,采购安装2728台采暖设备。
二标段:静升镇史家山村16户,帅家山村27户,后沟村19户,柳树原村13户,共75户。 现变更为: 1、现变更为:删除招标公告中3.11和3.12条内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补充的其他内容3.条。
2、现变更为:
工程共涉及翠峰镇、南关镇、夏门镇、静升镇、两渡镇5个乡镇2777户居民,采购安装2777台采暖设备。
二标段:静升镇史家山村65户,帅家山村27户,后沟村19户,柳树原村13户,共124户。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石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