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县城中心城区滨河南路慢行系统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RGC2023022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晋城市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水县县城中心城区滨河南路慢行系统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5174001),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沁审管审字[2022]260号文件批准建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建设工期:12个月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与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 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桩号:K0+000-K2+360 ;拆除原栏杆及基础、拆除人行道及基层、挖出绿篱、树池、安装花岗岩护栏、成品座椅、栽植绿篱及乔木、树池内植草、铺设人行道、安砌路缘石、新建人行天桥、手孔井、更换路灯灯杆、更换路灯灯头; 002第二标段:桩号:K2+360-K4+220;拆除原栏杆及基础、拆除人行道及基层、挖出绿篱、树池、安装花岗岩护栏、成品座椅、栽植绿篱及乔木、树池内植草、铺设人行道、安砌路缘石、手孔井、更换路灯灯杆、更换路灯灯头、人行道悬挑板; 003第三标段:桩号:K4+220-6+230;拆除原栏杆及基础、拆除人行道及基层、挖出绿篱、树池、安装花岗岩护栏、成品座椅、栽植绿篱及乔木、树池内植草、铺设人行道、安砌路缘石、手孔井、更换路灯灯杆、更换路灯灯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003第三标段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最多可对其中1 个标段进行投标 。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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