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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大禹渡游客集散中心项目(EPC总承包)(1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5     浏览: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芮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 芮城县大禹渡游客集散中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1408000000002127001),已由芮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除申请2023年移民扶持资金和农发行贷款外,剩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7946.67m(合41.92亩),日接待游客量 5000 人次。主要建设内容为:度假屋、服务岛、交通工程、景观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建筑工程面积为3101㎡、交通工程面积为5750㎡、景观工程面积为19095.67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芮城县大禹渡游客集散中心项目(EPC总承包)
1、项目 2、建设
4、招标范围: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各专业设计之间的协调、现场配合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包括: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后续服务等。
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行业、山西省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工程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相关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芮城县大禹渡游客集散中心项目(EPC总承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下列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3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双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2)联合体双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双方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xzw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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