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农村环境综合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CZX-202302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吕梁市 文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文水县农村环境综合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编号:M370102092522wd8iib9),该项目已由文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文审管投资发【2021】79号文件批复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全部由县财政资金配套解决,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共治理黑臭水体21座(其中,纳入吕梁市清单9座,纳入国家清单9座,其余3座),合计治理淤泥垃圾约10万m3,清理污水约16.1万m3。建设内容包括治理黑臭水体21座(其中,大象村9座、南张村4座、武村5座、上河头1座、百金堡1座、开栅村1座);新建截污泵站23座(其中,大象村9座、南张村4座、武村5座、上河头2座、百金堡1座、开栅村2座)及配套电气、自控、输水管线系统的建设;治理退水渠道4.48km(其中,大象村0.99km,南张村1.9km,百金堡村1.59km)。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标段内容: 文水县农村环境综合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总投资:6792.20万元;监理总投资88.23万元。 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全部由县财政资金配套解决 项目 监理服务周期:同施工工期。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3.1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 3.2 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失信黑名单中; 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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