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标准站项目已由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并审管投批字[2023]16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为正大方项目管理 。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外麻地沟村,松小线以东;项目储存规模为2500m³。工程总投资额约22231万元。 2.2招标范围:设计包括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室外工程、园林景观及海绵城市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技术服务;施工包括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室外工程、园林景观、海绵城市、智能化工程、水电气热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通一平纳入总承包范围;设备包括本项目相应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及施工资质,其中: 设计资质要求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具有与拟建项目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2人员资质要求为:其中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国家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 3.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05月31日20时00分至2023年06月06日17时00分 登录《全国 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工程建设】专区【投标人】入口登录投标系统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资格预审资料。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七层会议室(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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