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黄河流域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4102820230710SJ007-01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吉县黄河流域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已由吉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吉行政审批发〔2023〕59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吉县黄河流域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为1.2万m3/d,总用地面积为3.2ha。 主要建设内容为粗格栅、进水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调节池、生物池、二沉池、污泥回流及中间提升泵房、深度处理车间、臭氧接触池、紫外消毒渠、巴氏计量槽、鼓风机房、贮泥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臭氧制备间、变配电室、在线监测间、办公楼、门卫室、水源热泵房等建(构)筑物及配套工艺设备;厂外配套管网工程为约2.3公里的DN450预制保温钢管的污水收集主干管、供水管线及约5.0公里的输电线路。 2.3 项目总投资:16887.43万元,本次设计费用控制价为190万元。 2.4 设计服务周期:90天(项目服务期:项目全过程至审计结束)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范围:(1)包含总体规模方案设计及布局,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阶段的估算、设计概算编制等,(2)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3)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服务工作;(4)其他所有需进行设计的设计工作。 3.1 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3.2 报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共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3.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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