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泥屯镇芦家河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9A202307100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曲县泥屯镇芦家河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已由阳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阳审管投字[2023]39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包括道路工程 23580㎡,路缘石3200m,树穴卡边石950m,面砖6400㎡,标线960㎡;给水管网5300m,提升泵组2座,高位水池2座,污水管道3800m,污水处理站1座,蓄水池1座;强电入地460m,弱电入地460m,强电线缆2500m,弱电线缆2500m,路灯50套;立面粉刷5400㎡,绿化工程1900㎡,小游园350㎡,标识标牌1处,护坡220㎡,围栏600m。建设内容:道路改造、给排水改造、强弱电改造、村容村貌提升等本项目的建安工程内容。项目总投资约2126.94 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