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水县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自然村通硬化路、资源路产业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沁审管审字【2023】43号文批复,一阶段施工图批复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沁审管审字【2023】96号文批准建设;县道北固线(海则-柿庄段)公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沁审管审字【2023】15号文批复,一阶段施工图批复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沁审管审字【2023】7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沁水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政府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 招标编号:SXHY2023-017-2 2.3 项目概况:县道北固线(海则-柿庄段)公路改造工程,改造全长6.679km,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排水防护、桥涵、平面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等。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施工监理标段: 003第三标段:县道北固线(海则-柿庄段)公路改造工程北固线(海则-柿庄段)。标段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 2.5监理服务期限:第三标段总监理服务期为18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6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12个月;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7月至2023年7月,以交(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2项及以上累计长度不少于10公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近五年内(2018年7月至2023年7月,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2项公路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3.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与投标。 3.3.1 被交通运输部或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内的; 3.3.2 在交通运输部或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定级中被评为 D 级,且处于处罚期内的;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 ( /">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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