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府公园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X)-2023-GC-0640818) 1、招标条件 古交市园林绿化中心学府公园工程已由古交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古审管批字[2023]70号、古审管批字﹝2023﹞126号文件批准建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学府公园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A1400000007002877001)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园路及场地铺装工程、景观小品工程和室外配套管网及设备及地质灾害处理工程等; 2.3计划工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等涉及到的后续服务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限额预算及全部内容的施工,最终交付和质保期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绿化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施工 3.3信誉要求: ⑴、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⑵、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⑶、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贿赂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⑴、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的资格条件; ⑵、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共的事务; 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领取文件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⑷、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义务和责任;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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