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LF14102220230906SJ005-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已由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翼审管立字[2022]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翼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专项债券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和政府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447.14亩,新建建筑面积116769㎡,全部为地上建筑。主要包括新建制标准化厂房22座、中试车间1座、机修车间1座;配套园区道路场地硬化、绿化等公用工程。 2.3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4计划投资:41311.8万元 2.5招标范围: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方案设计以及中标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 2.6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现行标准和设计深度(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拟派往本工程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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