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泽州县东部片区生态农业项目柳树口段工程已由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泽行审发[2023]1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泽州县柳树口镇,建设资金由县政府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招标编号:SXQH2023-078 2.3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包括河西界至东下村道路两侧绿化,河西村内道路改造,河西樱桃园田间道路、张八苹果园路田间道路、张八苹果田头交易市场及停车场、张八果园茶舍、张八果园采摘休憩园、白洋泉至北寨段河道、白洋泉渔庄养殖基地及养殖道路、柳树口河西界景观节点、河东村门楼、东下村基础设施改造、南渠油料种植基地、粉黛乱子草种植基地、道路沿线环境、村庄建筑立面改造、公厕及垃圾专运站、樱桃庭院经济等。详见施工图纸(图纸过大,因系统原因无法全部上传,可到 领取)。 2.4招标范围:泽州县东部片区生态农业项目柳树口段工程施工全过程及质量保修责任期监理。 2.5建设 2.7总投资额:7078.25万元。 2.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合格要求。 2.9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二个标段,分别是: 第一标段:道路及水网、东下村基础设施改造环境提升、大田景观及油葵种植、河东界至张八村口道路绿化、张八村口至西村村口道路绿化、西村口至东下村道路两边绿化。 第二标段:景观节点、北寨道路、立面改造、环境及零星工程。 2.10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且未同时担任3项及以上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不包括本投标项目);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坏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5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投标人如为外省企业,需提供“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入晋企业信息查询页。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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