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8/19-QT-233)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 财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新疆公司本部及管理的分子公司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7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财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9.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2项及以上、不低于200万元合同金额的投运业绩,业绩包含财务报表或预算管理或财务数据分析,并提供证明材料(包含封面、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章或签字确认的上线或验收证明、投运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财务要求: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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