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2/23-ZB-001) 一、 招标条件 四川华电内江白马2×475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22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475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 34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新建一条至内江永安220kV线路,长度约10.71公里(架空10.5km,电缆0.21km),导线截面为2×400mm2;新建一条至自贡园湾线路,长度约21.5公里,导线截面为2×400mm2。永安和园湾变电站220kV间隔改造。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2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电力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9.投标人近 5 年内( 2018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具有至少 1 个同电压等级及以上电网输电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业绩(上述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按照无效业绩处理)。 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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