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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同城农产品寄递仓储中心冷库建设项目

   日期:2023-10-31     浏览:0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 南京市 同城农产品寄递仓储中心冷库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JSNJCG-505 ,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南京市东杨坊100号大院

  1.2工程内容:南京市 同城农产品寄递仓储中心冷库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3工期:25日历天。

  1.4质量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国家与行业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1.5最高含税限价:¥:36.3万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率为13%。(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3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2年10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记录(提供依法缴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4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4.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4.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4.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参与南京邮政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4.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4.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10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 或中国邮政集团 江苏省 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

  4.1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1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须提供有效证书以及供应商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10月30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6日17时00分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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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dlj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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