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苹果现代高效示范园(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XYS-2023-17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县苹果现代高效示范园(二期)建设项目已由吉县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行政审批服务部以吉农管审【2023】3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规划在壶口镇建设苹果现代高效示范园,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苗木采购、设备采购等。 2.3 项目总控制价:9929572元。 2.4交货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吉县苹果现代高效示范园(二期)建设项目包括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合格的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信誉良好的企业。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财产经济纠纷,近三年内投标人无任何重大责任事故记录,无经营情况异常或其他不良记录等。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4.1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4.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单位,无失信记录。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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