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2-2023FE2469SCF,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标段。服务主要内容:选取不超过3家服务商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的小型车辆、中型车辆提供故障维修、保养等,车辆类型如下:
(1)小型车辆主要为:福特、丰田、大众、奥迪、别克、江淮等系列车型。
(2)中型车辆主要为:丰田考斯特、依维柯、福特等系列车型。
注: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见第五章 质量要求、服务标准。
2.2服务
2.3服务期: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对各服务商进行考核,根据各服务商履约、服务质量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服务商,不再续签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无外资背景。提供营业执照和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内(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或提供开标截止日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入期间(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网站查询截图)。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企业,不能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
(2)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
(3)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6)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