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2024-2025年度行业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Z-17-04A-2023-D-E14583C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2024-2025年度行业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Z-17-04A-2023-D-E14583C01),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2024-2025年度行业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选定一家供应商为招标人及下属公司(中深烟贸)提供车辆保险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
2.3 预算金额:本项目含税预算为人民币27.6万元/年。
2.4 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若中标人通过招标人年度评价,则可续签一年。
2.5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成立的保险公司或其下属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及营业执照(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 投标,还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该项目授权代表均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开标当天查询信息为准);
注:查询方式:进入“http://wenshu.court.gov.cn”首页→在输入框中输入当事人(个人或单位)→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按钮(向下的三角形)”,其中案件类型选“刑事案件”,文件类型为“判决书”,案由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如个人)/单位行贿(如单位)”→点击“搜索”;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信息为准);
3.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开标当天查询信息为准);
3.5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人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以开标当天查询信息为准);
3.6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须提供财务信誉承诺函);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须提供财务信誉承诺函);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