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尾气处理系统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尾气处理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40429A010
2.2 招标项目名称:尾气处理系统。
2.3 数量:4套。
2.4 主要功能要求:含普通水洗尾气处理系统1套、高温水系尾气处理系统1套、水冲式燃烧水洗尾气处理系统2套;普通水系尾气处理器、高温水洗尾气处理器、水冲式燃烧尾气处理器气体处理量均要求大于等于600SLM;吸附桶的主桶处理量要求大于等于100 SLM,副桶气体处理量要求大于等于20SLM。
2.5 交货
2.6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上述证书的有效复印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与本项目类似的尾气处理项目业绩1个,且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其内容须体现内容须体现合同首页及签字或盖章页、合同金额、合同标的物。
3.4 其它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尾气处理器”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