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青海发电 海南州共和县黑马河镇美丽城镇搬迁项目清洁供暖一期工程(新建锅炉房)EPC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3-3-122)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青海发电 海南州共和县黑马河镇美丽城镇搬迁项目清洁供暖一期工程(新建锅炉房)EPC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青海省
2.2 规 模: 42兆瓦供热站一座
2.3 标段划分: 华能青海发电 海南州共和县黑马河镇美丽城镇搬迁项目清洁供暖一期工程(新建锅炉房)EPC招标
2.4 施工地点: 共和县黑马河镇黑马河大街与绿洲南路交汇口向南160米左右空地
2.5 计划工期: 项目建设期计划为6个月,即2024年4月~2024年10月。项目进度具体安排如下:2024年4月-2024年9月完成项目施工;2024年10月项目验收并交付使用。
2.6 招标范围: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共和县黑马河镇美丽城镇搬迁项目清洁供暖一期工程勘察及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调试试验、技术服务、竣工及验收一体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及设计,2设备采购,3建筑安装,4调试试验,5技术服务,6竣工及验收,7土地,8与热力系统供热管网对接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③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以内。
(2)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个及以上10t/h锅炉(及以上)施工业绩和1个及以上10t/h锅炉(及以上)设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或市政行业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提供近1年社保证明材料。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近三年,投标人承担的项目没有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