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 HG14海上光伏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1965,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场址HG14海上光伏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海域,场址中心离岸距离8km,水深 1~4m 之间,场址涉海面积28km2。本工程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000MW,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301.3MWp。通过场区箱变升压后接入新建220kV光伏升压站,经升压站升压后用2回220kV送出线接入附近的 220kV 系统变电站。预计本项目建设投资约83.75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5.89亿元。(以上金额不含送出工程)。 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23.05.01,竣工时间2024.12.31。 2.1.2招标范围 国华HG14海上光伏项目包括且不限于如下工程:海上光伏基础、桁架及组件安装施工、海上光伏场区设备平台基础及电气设备安装施工、海底电缆敷设、陆上升压站建筑及站内电气设备安装、海缆 2.1.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开始至本项目结算终审完成结束。 2.1.4其他 本次招标项目由国华(东营市垦利区)新能源 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①至少具有海上风电和陆上光伏项目造价咨询合同业绩各1份,且合计装机容量不低于200MW(含);②至少具有1份已完成的海上光伏项目造价咨询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业绩的合同和已完成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主要工作内容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用户盖章,可以是咨询报告、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工作已完成(框架协议可提供阶段性完成证明)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
(2)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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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