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华HG14海上光伏项目设备监造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国华HG14海上光伏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海域,工程装机容量为交流侧 1000MW,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通过技术与经济综合比较,光伏组件拟选用570Wp单晶硅光伏组件,组件数量总计2366000块,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301.3MWp,容配比为1.3。每8.13MWp 组成一个子阵,共160个子阵;每26块组件串联为1个光伏组串,每17~18路光伏组串汇入一台逆变器,每32台逆变器接入6300kVA箱变升压至66kV后接入附近陆上新建220kV光伏升压站,经2×JNRLH1/LB20A-630/45出线接入附近的500kV垦东变电站。
2.1.2 招标范围:
服务范围为对国华HG14项目光伏组件及钢平台、管桩、逆变器、海上升压变、陆上升压站一次设备和66kV等级海底光电复合缆、储能电站电池组、储能电站变流升压一体机等设备等设备制造过程中的进度、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控制,并负责协调发货进度,定期(周、月、季)提交监造报告,项目结束后提供监造竣工资料,撰写项目厂家监造评价报告,并提供委托方所希望的各种技术支持。
2.1.3 服务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23年7月20日,计划服务周期75个人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份海上新能源项目设备监造合同业绩;监造合同内容需包括钢结构(塔筒或钢管桩)及电气成套设备(至少包含主变设备);业绩可以是组合业绩,1份钢结构和1份电气成套监造业绩为一份合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并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招标人、监造范围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自己完成的,其他委托方式完成的业绩无效。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海上新能源工程设备监造(监理)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监造范围、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需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本人就职于投标单位近12个月的社保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04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10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联系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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