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风氢储项目调相机设计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华赤城风氢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位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境内,紧邻赤城县县城东部,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55′0.46″,北纬40°55′51.19″,场区面积约290.90km2,海拔在950~1450m 之间。风电场西部临近S241 省道、西部临近G112 国道,进场交通便利。本风电场预装机规模165MW,配套新建一座220kV 变电站,储能配比24.75MW/49.5MWh,配建1台20Mvar调相机。升压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国华冰峰风电场升压站。
2.1.2招标范围:赤城风氢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新建1台20Mvar调相机,包含新建工程的论证、建设及运行所涉及的所有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调相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调相机设备选型及安装设计、调相机厂房设计及与升压站内现有设备、系统的接口、改扩建等设计工作、相关数据测算、技术规范编制、施工图和竣工图的出具、参加设计成果的评审工作、参加现场的技术交底、施工检验和验收等。所有设计需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相关最新规范、满足国网公司、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并符合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公司及招标人相关设计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1.3服务周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2.1.4进度要求: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调相机成套设备、施工招标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设计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提交调相机及基础设计、调相机厂房、其它设备基础、电缆沟、电力电缆的敷设等工程、防雷接地等符合连续施工的施工图深度的图纸;
3.项目竣工验收后60天内提交竣工图;
4.投标人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定后,设计方还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招标人确认并执行。
2.1.4服务成果:
1.初步设计报告的初稿及定稿版(包括上报投资公司及国家能源集团、上报电网公司):各10份,电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2.施工图纸:10份,电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3.施工图预算:10份,电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4.竣工图:10份,电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5.招标技术文件、概算分劈表、图纸3份,电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6.电网公司等其他相关单位验收要求的技术文件,数量需满足项目实际工作需要。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调相机工程设计服务合同业绩1份(设计服务内容可以是项目建议书、初可研、可研、初设或施工图)。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项目负责人(设总)须至少具有1个调相机工程设计(设计服务内容可以是项目建议书、初可研、可研、初设或施工图)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任命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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