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TC3123450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5日09:3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 危险废物物联网建设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 [2021] 47号)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在全市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工作。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招标人图克厂区内建设危险废物物联网设备并完成与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物联网系统联网,并提供三年运维服务。
2)在招标人乌审召厂区内建设危险废物物联网设备并完成与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物联网系统联网,并提供三年运维服务。
3)服务方式: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终端设备,热敏打印机,电子秤体等(需按照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中的内容安装危险废物物联网硬件设备),与鄂尔多斯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并可生成、打印危废“电子标签”,标签样式应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实现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一码流转、数据共享、全程监控”。
4)结算及付款方式:完成设备安装及联网工作后并达到政府使用要求,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合同签订之日起完成三年运维服务后支付剩余10%质保金。支付过程中按照支付比例开局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收据,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该合同税率发生变化,结算时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合同总价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联网,并提供三年运维服务。
2.4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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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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