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灵武公司新建值班宿舍楼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因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基建期建设的厂前区临时房屋存在基础沉降、墙体裂缝、预制板变形及电路老化等重大安全隐患,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安全性评级等级判定为Dsu级,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应予以拆除。危房拆除后,为保障委托运营、机组检修、能源保供期间人员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计划利用厂区闲置土地,新建值班宿舍楼及配套设施。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新建1#值班宿舍楼,建筑面积4621.62㎡。新建2#值班宿舍楼,建筑面积4621.62㎡。新建3#值班宿舍楼,建筑面积4621.62㎡。新建4#职工食堂,建筑面积1047.00㎡。新建5#库房,建筑面积300㎡。新建6#换热站。新建附属裙房,建筑面积600㎡。宿舍区域地面硬化、绿化、停车场、围墙等设施。原有设施拆除及改造:危房拆除10200㎡,光伏发电系统拆除及安装(容量1.5MW左右,隆基540双面板,华为196kw逆变器),生活变压器改造,配套道路改造(混凝土道路修复铺设沥青15000㎡,混凝土道路改造7000㎡),机房改造100㎡,消防管网、生活水管网改造。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作内容包含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外部手续办理、配合项目后评价等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1.4计划工期: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接到招标人通知为准,竣工投用日期不变)。
2.1.5项目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北6公里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厂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房屋建筑EPC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房屋建筑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房屋建筑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或电力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房屋建筑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母子的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2)【重要提示】一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2-22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2-27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