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TC3124368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7日 11时0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尔多斯能源化工 15万m³高盐水减量化处置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能源化工 图克化工 厂外蒸发塘位于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外东北角,占地面积42.6公顷。蒸发塘为鄂尔多斯能源化工 图克化工 的配套环保项目,主要接收厂内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浓盐水。
2.1.2招标范围:
现计划将图克化工 蒸发塘15万m³高盐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此次招标处置方式为:委托外运处置,处置过程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安全、环保要求和标准以及招标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水质水样参考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仅供参考,水质具体以投标人实际踏勘和检验数据为准,招标文件发布后鼓励投标人现场取样分析,验证其装置的可行性,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水质可能会发生变化,投标人需根据水质变化的范围合理设计及选型设备,不能因为水质原因造成减量或停止处置。
拉运处置高浓盐水产生的冷凝液、产水、固体产出物(包括产品、一般固废、危废、盐泥等所有固体产出物)等由投标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环保要求合理合法合规处置。投标方须提供完整、恰当的高盐水处置方案、运营方案、拉运处置方案等,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
2.1.3招标要求:
(1)此次招标为最低价中标;
(2)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名,排名第一、第二、第三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为满足招标人处置完高盐水总体目标,中标通知书下发一周内中标人必须缴纳合同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双方签订合同后5日内中标人必须开始拉运处置,要求:第一名中标人处理7万m³,第二名中标人处理5万m³,第三名中标人处理3万m³,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全部中标高盐水处置量,按期未完成处置任务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保证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投标方处置高盐水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安全、环保要求和标准以及招标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4)投标方不得将该项目服务内容违法分包或转包。
(5)投标方须提供该项目处置方案,处置方案内容须包括处置设施建设情况、处置方式、处置能力承诺。
(6)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提供水质仅供投标人参考,水质具体以投标人实际踏勘和检验数据为准,招标文件发布后鼓励投标人现场取样分析,验证其装置的可行性,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水质可能会发生变化,投标人需根据水质变化的范围合理设计及选型设备,不能因为水质原因造成减量或停止拉运及处置。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两个月或完成各自处置任务,以先到者为准。
2.4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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