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8/19-QT-221)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哈密350万千瓦风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勘测定界报告、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接入系统报告编制项目打捆招标已由华电新疆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350万千瓦风光项目(220万千瓦风电、130万千瓦光伏、6座220kV汇集站、配套容量的储能和光热)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下表招标范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58/ 19-QT-22101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本次服务范围为新疆华电哈密350万千瓦风光项目(220万千瓦风电、130万千瓦光伏、6座220kV汇集站(具体以电网接入批复数量为准)、含配套容量的储能和光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要求与新疆华电哈密250万千瓦风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提交新疆华电哈密600万千瓦风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总报告,完成新疆华电哈密600万千瓦风光项目各专题报告的送审工作,完成项目用地手续的技术支持工作。详见招标文件。中标后,甲方根据工作安排向乙方下达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订单,自乙方收到服务订单之日起 30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设计,可研报告应能满足甲方项目核准备案及前期工作推进的要求(据实合同在订单下发后补签)。 500 CHDTDZ058/ 19-QT-22102 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 新疆华电哈密350万千瓦风光项目(220万千瓦风电、130万千瓦光伏发电、6座220KV汇集站(具体以电网接入批复数量为准)、配套容量的储能和光热按照哈密市、县规划部门提供的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图,对本项目进行勘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拟建区域内场地、裸土地、其他草地、林地、一般农用地等各类型土地的面积;风电、光伏、光热、220kV汇集站场区(含检修道路、进场道路、储能等)勘测定界,提供建设项目征地坐标和外扩坐标、地理位置图、交通图、权属信息及平面图、建设项目征地区域与评估区(外扩300米)的叠合图、编制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租赁等勘界报告,完全满足哈密市、县国土部门土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光伏租赁合同等办理要求。测绘勘界工作需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编制、场地选址要求等。并按照土地预审要求,出具建设项目用地界限图,负责委托办理项目用地位置地(州、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空间管制规划图、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空间管制规划图、专项规划图;编制临时用地勘界报告、土地复垦方案,配合招标人完成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和建设用地的相关工作;项目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编制新疆华电哈密350万千瓦风光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要求与新疆华电哈密250万千瓦风光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合并,最终提交新疆华电哈密600万千瓦风光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的总报告,编制永久征地、光伏租赁、临时用地等项目相关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报,招标人进行协助。详见技术规范书。合同签订后35日内完成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并根据项目所在区县市的工作要求完成用地预审报批工作。 200 CHDTDZ058/ 19-QT-22103 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编写新疆华电哈密350万千瓦风光项目(220万千瓦风电、130万千瓦光伏、6座220kV汇集站(具体以电网接入批复数量为准)、配套容量的储能和光热)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报告编制数量应满足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评审要求,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出具书面专家评审意见,并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取得核准意见书,且承担相关设备设施及评审费用。(详见技术规范书)。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完成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当地气象局审查。 200 CHDTDZ058/ 19-QT-22104 接入系统报告编制 编制新疆华电哈密350万千瓦风光项目接入系统报告(含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报告要求详见技术文件。工期为35天(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方必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8.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以签订时间为准)新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风电单体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规模、光伏项目单体容量2万千瓦及以上规模)分别不少于1项,并提供合后扫描件(提供合同封面页、主要参数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新能源项目勘测定界技术咨询业绩,并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服务内容、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