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高压、超高压变送器单套EVA装置29台(套),两套EVA装置总计58台(套)。 (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2. 招标内容
2.1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2.2 招标产品列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 规格 |
交货期 |
1 |
超高压、高压变送器 |
58台 |
详见第八章 |
本投标邀请项下的货物最晚交付时间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8个月。以上述规定的时间为基础,交货期拖延每超过基础时间一周,其评标价将在投标价的基础上增加0.5%,不足一周按一周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 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如果投标人所投产品产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允许代理商投标,但代理商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授权,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2)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在中国大陆境内1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EVA装置高压、超高压变送器业绩1套,该业绩单个合同供货规格需包含本次项目单套装置使用的规格,有效业绩证明应包括以下信息:高压、超高压变送器设备型号、产地、数量、使用装置及用户名称等。可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包括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可隐去价格)或能够体现本条款上述参数的技术协议(附件)部分内容;
3) 招标网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资料表。
3.3 未 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领购
4.1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5年2月17日下午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5年2月24日下午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