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宁夏能化厂内无组织废气网格化自动检测VOCs监测系统项目-4套(WZ20221221-3809-17545-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在线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VOCs)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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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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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线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VOCs)\0-10000ppm 0.1级 隔爆型 分析小屋+预处理系统 | 4.00 | 套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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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承诺书》。 3.1.7 投标人应提供所供型号的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成功运行半年以上业绩(2022年3月1日前);投标人为集成商时,应提供代理产品的使用业绩,视为投标人的有效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复印件、用户使用良好说明(使用单位签字并盖章)、相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及使用单位的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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