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瑞丽江一级水电站火灾报警系统改造及事故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3-3-163)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澜沧江公司瑞丽江一级水电站火灾报警系统改造及事故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瑞丽江一级水电站位于缅甸北部掸邦境内的瑞丽江干流上,紧邻中缅边境,共有6台100MW水轮发电机组。电站位于缅甸联邦共和国北部掸邦境内紧邻中缅边界的瑞丽江干流上。电站至中国境内的瑞丽、大理、昆明的公路里程分别为94km、516km、846km。电站所在地至最近的边境口岸-弄岛雷允口岸的距离为50km,电站首台机组于2008年下半年并网发电,2009年上半年六台机组全部投产运行。目前电厂火灾报警系统存在部分设备老化,部分联动功能不能实现的问题,未建立事故应急广播系统,不满足非集控电厂无人值班要求,计划对现场火灾报警系统进行改造,建设事故应急广播系统。
瑞丽江一级电站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主要包括点式火灾报警感烟探测器、缆式火灾感温报警光纤、紫外火焰探测器、声光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联动控制模块系统等设备组成。
2.2 施工
2.3 采购内容:瑞丽江一级水电站火灾报警系统更新改造及事故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所需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培训服务。
2.4 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 。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缅甸瑞丽江一级水电站位于缅甸境内,人员出入境必须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通过中国瑞丽市口岸合法出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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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不少于1项消防报警系统建设或改造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的消防报警系统安装、调试或维修等工作经验。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气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3年及以上的消防报警系统安装、调试或维修等工作经验;现场安全员具有消防安全员证;技术人员具有1年以上相关项目施工经验,投入人数不少于2人。